经国家教育部批准,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现已正式启动,我校被批准在自然地理学、生态学、有机化学三个专业设置特聘教授岗位,现拟面向国内外诚聘下列人才:
一、特聘教授招聘条件:
1.能从事科研、教学第一线工作,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;
2.具有博士学位;
3.能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;
4.学术造诣高深,在本专业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;
5.发展潜力大,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,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。
二、研究领域及工作目标
1、自然地理学
开展自然地理学、地理信息系统、高寒干旱环境演变、全球变化与可持续发展领域的研究工作。聘任上岗后,能争取到国家重点项目,能够在上述研究领域内取得国际水平的突破性成果。本学科设有环境学实验室,年代学实验室,地理信息系统实验室。可提供较好的科研工作条件。
2、生态学
开展干旱、半干旱地区的作物生态学、农田生态学、农业生态系统生态学领域的研究工作。聘任上岗后,能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突破性进展,并在3—5年内取得重要科研成果。干旱农业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拥有一座2200多平方米的独立实验楼和100多万美元的各类仪器设备,均可提供开展科研工作。
3、有机化学
开展包括自由基生物化学、不对称合成、天然产物化学、生物有机化学等前沿交叉领域的研究工作。应用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拥有国内一流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良好研究工作条件,可提供开展科研工作。
三、申请材料及截止日期
应聘者请于12月15日前提供以下材料
1.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复印件(身份证、学历、学位证、健康证明等);
2.工作成绩,附论文目录及代表性论文3—5篇;
3.国内外同行著名专家推荐信3份;
4.应聘后的教学研究设想;
5.本人通讯地址、电话及E—mail地址。
四、聘期:
第一期聘期为三年,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继续聘任。
五、招聘方式:
学校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初步确定人选后,报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,经批准后方可聘用。
六、聘后待遇:
被聘用后,除提供科研条件、学校及国家规定的和学校教授相应的工资津贴以外,还提供以下条件:
1.提供科研启动费、安家费;
2.安排三室一厅住房一套(配备计算机、电话等);
3.享受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提供的特聘教授津贴10万元/年,为期三年;
4.妥善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上学等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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